得人心者得天下

再读刘邦,是在十五年后。

时间,使人丰富。与十五年前相比,对刘邦这个历史人物亦多了几分理解。

有人说刘邦是个流氓,我说他是流氓中的英雄。

说他是流氓,只是指他的出身,他的教养,并不是他的资质。要论资质,刘邦确实无愧于领袖称号,他简直天生就是当领袖的材料。一个领袖必须具备的素质他都有,张良、陈平、韩信和萧何都给刘邦出过很多主意,无论是具体操作问题还是战略性的建议,刘邦往往一点就通,他的洞察力、判断力和悟性,是天生的。

作为一个伟大人物,刘邦最大的优点是“知人”。我所理解的知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尊重人才和善用人才,而是懂得人情人性,既知道人性中的优点,也知道人性中的缺点,这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,又能孤立敌人各个击破,运天下于股掌之中。何谓天下?天下并非土地,而是人。所以,得天下,也就是得人,得人心。刘邦很懂这个道理,他似乎天生就会和人打交道。史书记载,说他厌恶读书,却天性聪明,胸襟开阔,能采纳最好的谋略,连看门人和最底层的小兵,一见面都能成为老朋友。我想,除了他天性易与人相处,还因为他懂一个道理:世间一切事物中,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。因此,他把所有的人都看作宝贵的财富和资源,唯恐其少,不厌其多。

怎样才能得人心?也就是知道别人心里想要什么并予以满足。韩信念念不忘刘邦“解衣衣我,推食食我”之恩,说明刘邦已得他心,亦说明刘邦能够设身处地,将心比心。

不能替别人着想的人,其实对自己也缺乏体验;而能够以己度人的人,也多半有自知之明。刘邦确实有自知之明,他知道自己百无一能,文不能安邦,武不能定国,用计没有谋略,打仗没有武力。因此他把这些事情都交给别人去做,自己只做两件事,一是用人,二是拍板。这样不但避免了自己的短处,也调动了别人的积极性,一举两得。加上他明是非,识好歹,善于听别人的意见,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,又能容忍别人的过失,不拘一格用人才,也使得别人心甘情愿为他所用,从而在身边集结起一群英雄豪杰,并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。比如樊哙有勇,张良有谋,韩信会领兵,萧何会治国,简直就是一个优化组合。结果他这个老板当得非常潇洒,也非常成功。

与项羽不同。刘邦表面随和,其实狠毒;表面窝囊,其实坚强。刘邦是实用主义者,因为实用,他不惮于启用小人。因为实用,他不惮于诛杀功臣。因为实用,他也不怕公开承认错误。只要能达到目的,他才不在乎自己的形象。

就个人魅力而言,刘邦虽然既不可爱也不可敬,但也不可鄙。毕竟,骨子里也有英雄气概,也是血性男儿。因为刘邦继承的是秦始皇的事业——为了建立中央集权的一统天下,以天下万民臣朕一人,他不得不打击践踏英雄气质和高贵精神,包括对他自己内心深处残留的这些东西下手,这也是他心灵深处不无痛苦不无孤独的原因。